燃油消耗量国标
燃油消耗量的国标指的是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的标准。在中国,燃油消耗量国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和发布。当前最新的燃油消耗量国标是《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方法》(GB 19578-2014),该标准规定了各类车辆在不同驾驶工况下的燃油消耗量限值和测试方法。
这些标准旨在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我国已实施的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有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20997-2007《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1. GB 19578-200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 19578-2004是我国第一项旨在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1.1限值要求
GB 19578-2004采用按质量分组的单车燃料消耗量评价体系,按照车辆整车整备质量将车辆分为16个不同的质量段,并对每个质量段内的车辆设定统一的单车最高燃料消耗量限值。同时考虑某些特殊技术和结构对燃料消耗量的不利影响,允许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结构特征的车辆采用略为宽松的燃料消耗量限值:(1)装有自动变速器(AT)注:不包括手自一体式变速器(AM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变速器(DCT)等;(2)具有三排或三排以上座椅注:主要包括微型客车和商务用车;(3)符合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中3.5.1规定条件的M1G类汽车注:即通常所说的越野车,但并非所有SUV都属于该类车辆。